监院决议应回避查「讽扁剧」 陈师孟:以后监委还能办什么事?
监察院13日对外公布,监委陈师孟与前总统陈水扁在过往工作属性上曾有上述密切的职务关系,因此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决议,针对2009年参与「讽扁行动剧」的检察官是否影响扁案审判的案子,陈师孟应回避调查。对此,陈师孟表示自己感到非常意外,直呼这是政治运作,「以后监委还能办什么事?」
监察院13日宣布,经监察院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于107年6月5日开会审议,决议,针对调查「2009年司法节庆祝大会演出讽扁行动剧」事件,陈师孟应回避调查;监察院也表示,将审议情形及决议依监察法施行细则第3条第2项规定陈报监察院长张博雅后,张博雅核示,「尊重委员会决定」。
监察院指出,监察委员纪律委员会审酌该调查案所涉一方为陈水扁,由于陈师孟前于83年12月25日至86年7月31日担任台北市政务副市长,系由当时的台北市长陈水扁所敦聘,以及陈师孟于91年2月1日至92年2月5日担任总统府秘书长,亦系由当时的总统陈水扁敦聘,二人在过往工作属性上曾有上述密切的职务关系,足以让一般人认为由陈师孟调查该调查案有监察法施行细则第3条第1项第4款及监察院监察委员自律规范第8条第5款所规定应回避之情形。
对于纪委会的决议,陈师孟表示,自己是最后一个知道这个消息的人,同时也感到非常意外,质疑「这是政治运作,以后监委还能办什么事?」;此外,陈师孟强调,他将会先去了解有没有申诉管道,若没有的话,他也会为了这件事开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