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院指卫福部未落实药事法 监委:未善尽管理权责

铅丹朱砂违法使用 监院纠正卫福部(监院网页截图)

监察院内政族群委员会于日前针对卫福部未依法行政,落实药事法规定确实对口服中药禁用朱砂及铅丹进行管理,提出纠正。监察委员王丽珍林郁容苏丽琼指出,惟朱砂于2005年已禁止于中药使用,铅丹也禁止口服中药用,然卫福部于2012年以前对中药GMP厂复方制剂仍未予禁用朱砂,又对于含朱砂成分药品许可证未确实清查,使法令规范沦为具文,朱砂、铅丹仍被使用于口服中药,严重影响民众健康,未能善尽管理权责

监察院表示,台中市去年7、8月间陆续发生多名民众服用中医诊所处方之中药后身体不适,经调查系因医师以朱砂、铅丹入药,使中药药包之汞、铅过量,更有民众发生重金属中毒,养身不成反伤身

监委表示,卫福部于2005年5月1日起禁止中药用朱砂调剂、输入等,但却未清点当时国内朱砂库存数量、回收销毁或进行流向管制,显未落实药事法第76条规定。迄2017年始规定输入朱砂需取得核发的进口同意文件,但之前未对朱砂从源头进行有效管理,丧失将可能作为中药用途之朱砂阻绝于境外先机,而2006年以后已有12020公斤朱砂原矿输入国内,但数量及其流向之登录资料阙如,无法确认有否流供作为中药用途,管理显有失当。

监委指出,台中市卫生局过去即曾对涉嫌违法使用或贩卖朱砂之诊所及药商进行督导查核,但皆查无不法,究其原因系相关访查稽查皆侧重就目视所能及的范围进行查核,但未充分运用相关管理系统,筛检高风险之药商及中医诊所,致难以发觉并有效查缉业者违法使用禁药。又朱砂在民间尚有颜料着色宗教礼仪等用途,铅丹可作为工业用途,也得用于外用药制剂,少数中医诊所有购买朱砂的管道,并使用于中药,但无论中央或地方卫生主管机关竟不知情,显见卫福部对于朱砂、铅丹未进行流向调查,亦未透过跨部会合作进行溯源管理,仅赖业者自律及中药查验,未能落实管控朱砂由其他途径流供中药制程,以及铅丹流供口服制剂使用,使中药安全性的疑虑未消除。

监委也提醒,卫福部对于中医师有关中医药管理法规知能及医学伦理之继续教育、病历纪录正确性医疗机构对于中药不良反应之通报及民众正确用药观念宣导,仍有不足之处,应予检讨并强化;台中市卫生局也应落实推动中医药5层防护网,加强稽查、严惩不法、健全通报、强化民众用药识能及中医中药自律,以提升中医药管理,维护民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