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壮军人带国中小女友回家 「不要啦」还是硬上挨告性侵
一名26岁身材健壮的周姓军人去年透过网路认识了国中少女小婷(化名),看到对方照片身材火辣后便深深着迷,积极追求后也顺利成为男女朋友,不过他实在是止不住心中的欲火,在女方到家中过夜时违反对方意愿发生性关系,事后遭到小婷母亲提告,因此被判6月,但由于女友心软改称是「你情我愿」,获缓刑3年,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周男成功让少女投向自己的怀抱后,就不断约对方来家里过夜,终于在去年10月把女友带进门,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终于让他失去控制心中色魔的理智,硬拉小婷上床,强行脱去衣物,即便对方大喊「不要啦!」还是性侵得逞,后来因为女友回家后被问出实情,挨告妨害性自主。
周男在法官审理时,坚称「我们是男女朋友,你情我愿下发生性关系!」,而小婷也心软替男友求情说「他没有强迫我!」因此法官认定是合意性交,全案经法院审理后,依与未成年性交共6罪,各处有期徒刑2月,合并应执行6个月,但念在双方是合意、他也有悔意,与以缓刑3年,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