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民间地热发电10年 成效挂零
全台第一座火山型地热开发案「金山区四磺子坪地热发电厂」。(本报资料照片)
赖政府推动二次能源转型,前瞻计划第五期在地热能源就投入2亿700万元。虽然政府积极发展地热,但鼓励民间投资却未获相对成果,审计部总决算报告指出,政府2013年设置「地热发电示范奖励办法」,截至去年底,尚无建置完成的补助案件,部分厂商申请补助后不是撤案,就是履约延迟,推动成效欠佳。
台电统计,截至今年3月为止,台湾24处地热案场正在推动,仅有4个地热发电厂正式商转,累计装置容量7.29MW已并入电网,距离经济部设立明年至少要有20MW地热能源进入商转的目标,仍有段距离。
审计部指出,能源署2013年订定地热能发电系统示范奖励办法,该办法2021年施行期间届满,又在2022年订定新制奖励办法,接续办理地热示范补助,但截至去年底,仅有13件核准案,其中10件是旧制核准。
审计报告提及,政府预计补助金额8.58亿元,但相关申请奖励案件均未建置完成地热发电系统,其中有2家业者因地热案场申设法规未尽周延,办理土地变更等行政流程耗时费力,放弃奖励资格,也有1家是去年获准奖励,却因期限内无法取得电业执照,主动放弃奖励资格。
审计部表示,相关示范奖励措施推动成效欠佳,建请能源署检讨妥处积极了解问题症结,研订因应措施,以利地热发电产业发展。对此,能源署回应,将持续追踪执行进度,针对落后案件协助加速程序,提高执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