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春影业(晋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江南春影业(晋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火灯,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上海江南春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经营范围含电影摄制服务;文艺创作;个人商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电影制片;娱乐性展览;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业设计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代理;电子产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版权代理;礼仪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电影放映;电视剧制作;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情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