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启臣:大内宣预备金达553亿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22日在立院指出,政府各单位营业、非营业基金的行销费用加起来超过553亿元,而这些基金就是媒体宣传的第二预备金。(张铠乙摄)
大内宣财源
中央政府111年度总预算,24个行政单位或机关在「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经费」项目编列18.6亿元。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昨天指出,18.6亿元指的是帐面上,实际上大内宣预算不只如此,政府各单位营业、非营业基金的行销费用加起来有553.5亿元,这些基金都可以作为媒体宣传的第二预备金。
立法院今年5月三读修正通过《预算法》第62条之1条文,政府编列预算于网路媒体等办理政策宣导及业务宣导,应明确标示其为广告且揭示办理或赞助机关、单位名称,并不得以置入性行销方式进行。
立法院院会昨天进行「111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报告并备质询。江启臣先是询问行政院长苏贞昌会不会同意置入性行销?会不会同意你的单位去买新闻?苏贞昌对此坚定表示「不会」。
江启臣接着说,今年度的「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费」项目预算是18.6亿元,但政府有很多大小金库,例如交通部观光局下的观光发展基金,110年编列「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费」475万,但行销推广费高达25.7亿元,很多钱都藏在观光发展基金。
江启臣表示,行政院并未明文禁止行销及业务费用不得用于政策宣导,但此举无异使基金成为媒体政策及业务宣导费的第二预备金,如此巨额的大内宣费用,虽不违法,但绝对不合理。
苏贞昌表示,「听起来我好像有非常多的钱很好用,但实际上没这么好用。」他强调,动支预算的使用都受立法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