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鹿病」窜全球 明年起鹿茸、鹿鞭输入都要独立控管

梅花鹿鹿茸。(图/台北市立动物园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为强化输入食品管理,食药署今(26)日公告修正「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在乳制品下新增3调制乳粉品项,并因应俗称「僵尸鹿病」的慢性鹿消耗病持续散播,将其他鹿来源产品独立为一类,新制将于109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

卫生福利部自103年起,陆续公告特定类别产品实施系统性查核,源头控管从边境查核回推到输出国,要求报验义务人必须检附主管机关相关文件供食药署书面审查,且产品需在通过实地查核,确认法规有等校性后方可放行。

目前纳入输入前系统性查核的产品范围,分别有肉类水产品乳制品蛋品、动物油脂明胶及其衍生物等。109年1月1日起,鹿茸、鹿鞭、鹿精液鹿胚等「其他鹿来源产品」将被独立控管。

▲食药署食品组组长蔡淑贞、技正白美娟说明公告新制。(图/记者严云岑摄)

食品组组长蔡淑贞表示,台湾鹿肉进口国纽西兰澳洲最多,但107年起国际间有数起鹿慢性消耗病传出,农委会担心有潜在传人之虞,已禁止疫区鹿肉输入。卫福部也配合加严控管,除中医药司禁止疫区鹿茸输入外,食药署也将对鹿制品加以管制

依据食药署统计,107年以食品用途输入的鹿制品共计35批,总重193.5公吨,输入来源为波兰、中国大陆西班牙俄罗斯乌克兰等5国。虽与农委会公告的6大疫区南韩加拿大、美国、芬兰挪威瑞典等并未重叠,但食药署仍不敢掉以轻心。

▲鹿茸、鹿鞭、鹿精液、鹿胚等「其他鹿来源产品」,109年1月1日起被独立控管。(图/ETtoday资料照)

食品组技正白美娟提到,目前「输入食品系统性查核」实施办法,就算同一肉品也有不同准则,像是曾发生狂牛症(CJD)疫区国家,在输入查验时,食药署除检视工厂合法性、是否有兽医监管签章月龄资讯外,还确认是否含特定物质。

在水产品分类下的贝类产品,因可能带有诺罗病毒,查验时也会特别注意捕捞或养殖地,以便感染发生后对特定海域进行即时管制;至于明胶及衍生物等制品,食药署则会特别制成原料,是否为皮、鱼鳞鱼骨,以免工业原料混充成食品,被民众吃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