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台港澳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3/1起实施

江苏省明确台港澳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月1日起实施。(图:Shutterstock)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2022年1月30日发布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参保对象、参保缴费、转移接续、退休审批、待遇计发、待遇领取和终止等过程和角度丰富拓展了相关内容。规定从3月1日起,在江苏省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上述《办法》是《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21年11月25日公布,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配套规定。值得关注的是,《规定》第三条规范港澳台人及外国人的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和在江苏省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依照大陆国家有关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已在港澳台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持相关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参加江苏省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依照国家有关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我省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事宜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微信公众号「台商太太新天地」发文称,这是江苏省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后,首次公开就港澳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事宜作出的明确规定,体现了大陆改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更广覆盖」的原则。

但此举也同时释放出一个讯号,就是对于港澳台人员的社保缴纳监管,大陆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会越来越趋向严格?文章称,「答案毋庸置疑。」

文章指出,众所周知,港澳台人员由于就医习惯、未来养老等实际因素,并非所有人员都愿意在大陆缴纳社保,大陆政府部门此前亦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管理方式,并不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每个港澳台籍员工缴纳社保。

文章称,但随着政策宣传力度的加强,及越来越多港澳台籍人员在大陆就业,很多地方政府对于港澳台籍员工的社保问题,也越来越重视,且在实务中也都着重维护港澳台籍员工的合法权益。

文章指出,对于用人单位尤其是台资企业来说,该等员工可能在台湾地区有同时发放薪资或按台湾地区规定缴纳劳健保,如果同时在大陆缴纳社保,无疑使得用人成本相应增加。企业如何既不损害员工实际收益,又不过分增加用人负担?确实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文章提醒,无论如何,面对日益严格的港澳台人员社保缴纳政策,建议企业尽量合法化处理,以免遭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