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拟放宽大陆学历采认 承认国中小毕业证书
教育部将放宽大陆国中小学学历采认流程,大学以上就学用途的学历采认,则不必参加笔试和论文审查,就可以直接向教育部申请证明,被外界砲轰在520之前就把大门敞开,强逼新政府接受。
教育部25日表示,放宽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流程,是为保障大陆地区新住民(陆籍配偶)及其子女就学权益,仅就就学用途的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程序简化,对于非就学用途之就业、考试等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仍维持大陆地区公证处公证、行政院设立或指定的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验证的程序。
教育部也表示,99年9月开放采认大陆学历以来,凡是99年9月3日于当学期或以后学期入学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就读者,符合采认办法规定,所持大陆学历由教育部直接予以采认,其效力不论作为就学、考试或就业等其他用途,均可适用。
教育部表示,至于81年9月18日至99年9月3日期间,已于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就读者,其所取得的大陆学历符合采认办法规定,应依采认办法第11条,申请参加教育部委托国立中兴大学办理之学历甄试,学历甄试均以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通过后始得核发效力等同直接采认之相当学士、硕士或博士学历证明,其效力不论作为就学、考试或就业等其他用途,均可适用。
此外,学历证明文件均需经大陆地区指定的认证中心证明属实,才能申请采认,并于学历采认办法明订申请学历采认有伪造、变造、冒用情事者,教育部或学校将撤销其学历的采认外,涉及刑事责任者,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透过严谨的查验证机制,以杜绝假学历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