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個資惹議 NGS健保給付轉彎
次世代基因序列(NGS)检测将于五月纳入健保,逾三万名癌友受惠。原本要求病友必须签署同意书,提供基因报告给资料库,遭民团批评「违反人权」,健保署决议,无须签署,也会给付。图为生技人员检测NGS过程。本报资料照片
癌症连续四十一年位居国人十大死因排行之首,为让癌友精准用药,卫福部健保署即将于五月一日给付「次世代基因定序(NGS)」检测费用,总计两万多人受惠。但规定癌友必须签署同意书,将基因资料储存于国卫院,民团批评此举侵犯个人隐私权,将于本周三健保会提案反对,对此,健保署重善如流,将删除此项规定。
NGS检测纳入健保给付,接轨癌症精准医疗,总计十四种实体肿瘤、五种血液肿瘤等十九种癌别、逾两万名癌友受惠,每年预算规模约三亿元。
为掌握治疗效果,健保共拟会议决议,受检者须先签署同意书,将自身基因检体资料提供给人体资料库,如不愿意提供,则需自费检测。
督保盟:个人基因资料敏感
对此,督保盟发言人滕西华说,全台所有医疗院所习惯上传检验、治疗等作业机制,再由健保署给付医疗费用,从来不曾要求病友签同意书。但NGS给付规范却要求患者签署同意书,提供基因检体,这明显违反健保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以及人体医学研究伦理原则「赫尔辛基宣言」、「台北宣言」健康资料与生物资料库的伦理宣言。
滕西华指出,个人基因资料敏感,欧美先进国家严格遵守医学伦理,在搜集、使用基因资料时,需经医疗机构人体试验委员会同意,且病人不同意提供,也不会影响医疗权益。相较之下,健保署要求癌友提供基因资料,才能获得给付,确实有违常理,且可能导致医病冲突。
医改会:不应强迫签同意书
「支持健保引进NGS,但为符合病友最大权益,不应强迫签署同意书,以获得健保给付。」医改会执行长林雅惠说,依据相关规定,仅有公务机关、学术研究机构在基于公众利益,且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使用个人健保就医资料。至于个人基因资料如何运用?由谁负责维护、把关病人隐私?均无明确规范,健保署怎能强迫癌友签署同意书。
林雅惠表示,癌友签署同意书,成为给付NGS检测的必要条件,这恐有侵犯人权,且增加「健康不平等」疑虑,有钱人可自费检验,维护自身隐私及检体,但经济弱势族群迫于无奈,只好提供基因资料,让外界联想到「趁人之危」负面想法。
对此,健保署医务管理组长刘林义表示,健保共拟会议讨论NGS检验费用时,决议要求癌友签署同意书,提供基因检体资料。日前专家会议讨论后认为,现行「健保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范许多健保给付的医疗行为,医疗院所本有责任将资料上传至健保资料库,病患从来不用签署同意书。
刘林义指出,NGS检测五月一日上路,申请给付的癌友不需签署同意书,健保均会给付检验费用。至于临床学术研究,将研拟配套措施,需先获得民众同意后,才可使用基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