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夫妻档闹翻!她强脱老公裤露鸟 新婚2年突离家…激战小王17次
▲男子阿俊(化名)与陈姓女子皆为国中教师,怎料刘女遭夫抓包外遇,与蔡姓男子上床至少17次。(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男子阿俊(化名)与刘姓女子皆为国中教师,2人2015年结婚后,刘女2017年突离家,不久即遭先生抓包与一名蔡姓男子同住,期间她除了会与蔡男拍摄亲密照片、外出同游外,甚至还发生至少17次性行为。阿俊为此精神大受打击,怒上法院向2人提告,法官审结判刘女及蔡男分别须赔偿阿俊30万及5万元,其中刘女部分仍可上诉。
阿俊与刘女婚后纷纷扰扰,2人不时有所争执。据判决,刘女先前就曾因怀疑先生与他人有染,在高雄某公园附近当众脱下他的外裤及内裤,导致阿俊生殖器裸露于公开场所。事后,刘女为此被依强制罪送办,遭处拘役20日。
阿俊法庭上主张,妻子婚后第2年突离家,他经委托征信社调查才知道,原来老婆当时常与一名蔡姓男子同住,期间2人不仅会拍摄亲密照片、外出同游,相处起来就像夫妻一样,且性交至少17次,另从双方合照还可发现,2人在床上裸身彼此依偎、身体紧贴的画面,明显可见老婆与小王互动亲密,已达情侣层次而非一般朋友关系。
新北地院审理时,刘女否认外遇,辩称以上指控都是老公自行臆测,并指出这些照片都是阿俊强取她手机后取得的,应无证据力可言。
法官认为,刘女行为明显已侵害阿俊配偶权,足以破坏婚姻共同圆满安全的幸福程度,考量阿俊为国中教师,月收入6万元;刘女先前也为国中教师,但从2017年8月起留职停薪至今,审结判刘女须赔偿先生30万元较为适当。仍可上诉。至于小王蔡男部分,桥头地院另案审结判赔5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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