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会馆、国军英雄馆领证有望?落日条款通过「延后5年」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进行「发展观光条例」70-2条修正,通过再延长教师会馆、国军英雄馆、警光山庄、青年活动中心等退场期限5年。(陈祐诚摄)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进行「发展观光条例」70-2条修正,针对教师会馆、国军英雄馆、警光山庄、青年活动中心等「对非以营利为目的且供特定对象住宿之场所」,原定114年1月21日退场,会中通过立委陈雪生提案版本,将期限延长5年至119年1月21日退场,草案送院会前交付党团协商。
许多民众对国军英雄馆、教师会馆、警光山庄、劳工育乐中心、青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并不陌生,这些据点通常位于偏远风景区或市区内交通便利点,价格又比同级别旅馆便宜,热门的会馆一房难求,有些区域甚至没有竞争对手。
不过,这些招待所本意是给军警公教、特定事业人员的福利,后来也开放外部人士订房,本质上与旅馆无异,经营要求上却不如旅馆业般严格。观光署于2015年增订「发展观光条例」70-2条,「非以营利为目的且供特定对象住宿之场所而有营利之事实者,应自本条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内,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旅馆业登记、领取登记证及专用标识,始得继续营业」,落日条款将于2025年1月22日到期,若未取得旅馆业登记就必须退场。
根据统计,目前列管118家会馆中,有9家转型旅宿业、16家依规费法收取费用、7家转作其他用途,另有22家未定案、31家放弃经营,以及33家有意持续经营旅宿。在有意继续经营的会馆中,12家确定能在落日条款前取得执照,另有21家不确定。
交通委员会今讨论「发展观光条例」70-2条修正,观光署长周永晖建议,落日条款维持10年的精神,但从2025年1月22日延到年底。且21家不确定的会馆中,几乎都是卡在土地问题,时限延再久也无解。
陈雪生则提案将,落日条款再延后5年,他指出,条例修正9年但成效不佳,观光署不该勒令其转型,阻断许多家庭的生存权、工作权,尤其疫情一下就过去3、4年,很多作业被耽搁,观光署要积极去辅导。
立委李昆泽、何欣纯等人皆表达反对,认为对遵守规范的业者不公平,且近10年未转型、将时间再延长也没用。
由于各方僵持不下,最终由委员投票表决,以同意7票、反对6票,通过陈雪生提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