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评鉴成大学控制教师利器 高教工会吁检讨
高教工会今天召开记者会要求全面检讨大学教师评鉴制度。(高教工会提供/林志成台北传真)
我国自2005年修改《大学法》全面实施大学教师评鉴制度以来,引发不少抱怨。高教工会今召开记者会表示,大学教师评鉴制度已成为各校压榨与控制教师的利器,逼迫教师忙于「集点」、听命,而无助真诚与深入的教学研究提升,甚至成为各校高层整肃异议教师之工具。
高教工会理事长、南华大学社会系副教授周平表示,现有大学教师评鉴制度不仅在实然面上出现重大偏颇,更在应然面上也出现了基本预设的谬误。其中最严重的偏误,就是校园民主和学术自由的失守。失去校园民主和学术自由的校园,不但让大学教学和研究品质平庸化、教师劳动条件和尊严恶化,更造成学生受教权益的沦丧。
周平举例,为了通过教师评鉴,大学教师可以取巧,譬如带学生到图书馆借书,秒借秒回,或是自己花6万元去制造一个产学合作案,所有的教学与辅导都是为了通过评鉴的手段,这已经侵犯了讲学自由及学术自由。
周平说,有学校的教师评鉴指标非常多,为了达成要求,老师们简直要精神分裂,譬如要求他们要到高中入班宣导、要进行产学合作、要发表期刊论文,面对这么多事情,他们只能谨小慎微,这样如何能成为一个启蒙学生的知识份子。
我国首例对「国立大学教师评鉴评分程序」提出宪法诉讼的台大法律学院副教授陈妙芬指出,去年2022年7月我国宪法法庭111年宪判字第12号判决,不但未能有效检讨大学教师评鉴制度,甚至发生审理和判决过程竟出现「审查客体错误」之状况,导致缺乏客观评分程序及标准的教师评鉴规则,竟轻易通过违宪审查,过程堪称奇特,显示司法机关恐尚未正视大学教师评鉴的诸多现实问题,相关状况还有待各界一同关注与改革。
高教工会呼吁,我国大学教师评鉴制度确实有通盘检讨之必要,现在教育部正进行研拟的高教相关法案,还有未来立法院拟修改《大学法》,均应优先改正大学教师评鉴制度,杜绝目前各大学假教师评鉴之名,行各类压迫之实的状况,回归建立大学教师专业成长机制,让评鉴与惩戒脱钩,还高教发展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