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规躲警追缉 急煞害警受伤和解获轻判
台北地方法院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李姓机车骑士去年因违规逆向行驶,遭台北市警局员警拦查,李却紧急煞车、骤然变换行向等方式,妨害员警执行职务,并造成员警受伤及警用机车毁损,台北地方法院考量李与员警和解,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可上诉。
去年8月28日晚上6点多,李违规逆向行驶遭员警发现,却强行从员警旁空隙穿越而碰撞警用机车,并于逃逸过程中先后以紧急煞车之方式,迫使在后追捕员警减速,在右转弯时骤然变换行向,致员警为避免碰撞失控倒地而受伤。
台北地院考量李无视员警已以警用机车挡住其去向,仍强行从旁空隙穿越而碰撞员警所骑乘之警用机车,非但破坏国家公权力执行之尊严,对于警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威信、尊严造成相当程度之负面影响,判刑4月,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