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不到1年女友怀孕!他喜送「千万豪宅+宾士」…8年后想讨回败了
▲陈男见女友怀孕乐呵呵买房送女友,事后得知女友售房气炸提告。(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高雄一名陈姓男子2010年与刘姓女友交往,发现对方怀孕后,买下价值千万55坪豪宅、宾士轿车等物,登记在女友名下,没想到数年过去,他见刘女以1430万元将房屋卖出气炸提告,认为当初只是「借名登记」,要求刘女还钱。但法院勘验相关事证后,认定该房产为「赠与」,将陈男的诉讼驳回。
陈男主张,2010年与女友交往,对方于2011年初怀孕、同年10月底生下宝宝,怀孕期间他为了给孩子生活的保障,便出资以女友的名义购买下一户55坪的房屋,并将房屋「借名登记」在女友名下,强调赠与房屋的目的是要给孩子生活照顾使用,未来必须将房地改登记、或将利益归属给孩子,没想到刘女竟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2019年7月间将房屋以1430万元出售,气得他提告要求刘女给付他1430万元。
刘女则称,2人为男女朋友关系,当初陈男为了照顾她的生活,这才特别将房屋赠与给她,另外,声明书中也明确表示,房屋是陈男「赠与」给她的,内容也没有约定任何条件。
桥头地方法院勘验声明书发现,其中第3条写道「陈男『给予』刘女的不动产坐落于高雄市○○区○○路○号○○楼,房屋坪数55坪及宾士车乙台」,第4条内容也说「陈男于107年『再赠』刘女宾士休旅车乙部,约300万元、手表2支约50万元、名牌皮包约150万元」,使用「给予」、「再赠」等词,都已经明文表示双方是赠与关系,2人明显不是借名登记契约关系,不采信陈男的说词,将他的诉讼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