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支援老师「同工不同酬」! 国民党智库要求教育部检讨

▲教育部大门 。(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教育部于10月下旬修正公布《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聘任办法》,将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简称,更名为「教学支援老师」。对此,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教文体育组陈学圣召集人表示,除了更名之外,教学支援老师的劳动条件仍有许多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也面临「同工不同酬」的现实困境,呼吁教育部,积极检讨落实保障这群教育工作者的权益。

根据《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聘任办法》,「教学支援老师」是指具备本土语文、台湾手语、新住民语文、英语文及第二外国语文、艺术、综合活动及其他学校发展特色或经各主管机关指定科目、领域专长者,以部分时间担任学校教学支援工作。该办法亦规范资格审查、教学专业培训及认证测验等流程,教学支援老师需经相关程序取得合格证书,再通过公开甄选及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查,由校长聘任。

陈学圣指出,「教学支援老师」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扮演关键角色,对于教育部相关政策的推动,也提供重要助力。然而,目前教学支援老师的劳动条件,却仍不尽理想。由于采取兼职聘用方式,以钟点费支给,寒暑假期间无法领取薪资。此外,教学支援老师的专业要求与正式教师十分相近,但却长期面临「同工不同酬」的现实困境。

陈学圣进一步表示,教学支援老师薪资与劳动条件的差异,凸显教育部的重视程度不足。教育部虽于111年度调高钟点费,提供每月2,000至8,000元的交通津贴,但这些措施并未改善实际劳动条件的问题,令人感到遗憾。

陈学圣强调,教学支援老师的付出与贡献值得更多尊重与肯定,呼吁教育部应重新检讨相关政策,积极改善教学支援老师的权益保障,提供更友善的工作环境与合理待遇,也让我国整体教育体系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