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苗栗賢德工商、育民工家改善期屆滿 明年8月停招退場

苗栗县贤德工商、育民工家则是改善期届满仍未获免除专辅,依法将于114学年、明年8月起停招。图为贤德工商。记者吴杰沐/摄影

教育部今天下午召开「教育部第2届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退场审议会」第4次会议,审议三所专案辅导私立高中职,三校依法改善期均已届满,退审会委员认定高雄市新光高中已确实改善,可解除专案辅导;但苗栗县贤德工商、育民工家则是改善期届满仍未获免除专辅,依法将于114学年、明年8月起停招。

根据私校退场条例规定,专案辅导学校名单需公开,并给予2年改善期,若逾期未改善则依法将进入停招、停办退场。

教育部今天召开私校退场审议会审议三所改善期届满的专案辅导学校,教育部指出,退场审议会经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认定新光高中改善期间届满且已完成改善,免除专案辅导学校。

但教育部也指出,其余2校贤德高工、育民工家则于改善期间届满未获免除,经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依退场条例规定令学校于114学年停止全部招生,并于114学年度结束时停办。

另外,教育部也说明,弘德学校财团法人则符合退场条例第21条第4项,「退场条例施行前已停办学校,于停办期限届满,仍未能恢复办理或改办其他教育、文化或社会福利事业之财团法人」情形,经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同意教育部依退场条例第21条第1项规定,解散学校法人。学校法人解散后,则依退场条例办理清算及賸余财产归属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