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厕所吵架 老板怒搬瓦斯桶点火!结局赔10万换缓刑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人夫因为妻子向店家商借厕所一事,与老板阿财(化名)起争执,没想到老板竟然搬出店里的瓦斯桶,开启之后再点燃打火机,吓坏现场所有人。屏东地院法官日前审理此案,并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及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未遂罪,判处阿财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4年,还要向公库支付10万元、接受2场法治教育课程。
▲阿财与他人起争执,竟开启瓦斯桶再点燃打火机。(示意图/VCG,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人夫因为妻子向店家商借厕所一事,与老板产生嫌隙;今年2月间老板饮酒之后,在店面旁边的道路与人夫再次因为借厕所的事情发生口角拉扯,一气之下竟从店内搬出瓦斯桶,开启瓦斯桶再点燃打火机,让瓦斯桶喷口处于燃烧状态。
人夫见状吓了一大跳,加上事发地点紧邻多间民宅,若真的引发火势,后果不堪设想。幸好旁边民众机警,立刻报案,警方到场立刻将阿财制止,没有酿成大祸。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阿财未能理性处理纠纷,竟在店面旁边开启瓦斯桶点火燃烧,不仅对公共安全造成影响,也让人夫心生畏惧,行为确实不可取,考量到他已经坦承犯行,也与人夫达成和解并获得谅解,最终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及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物未遂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还要向公库支付10万元、接受2场法治教育课程,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