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發現完美丈夫袋藏「1物」 人妻驚揭心寒真相崩潰離婚
1名人妻本以为另一半是「完美丈夫」嫁得幸福,没想到结婚大半年后,在丈夫的袋中发现抗爱滋病药物,崩溃提出离婚。 示意图/ingimage
婚姻虽然无论贫穷疾病都甘苦与共,但必须坦诚。中国大陆四川1名人妻新婚,本以为另一半是「完美丈夫」嫁得幸福,没想到大半年后在丈夫的袋中发现1款药物,惊悉心寒真相,崩溃提出离婚,获法院批准。
丈夫袋藏1药物令妻崩溃
大陆《人民法院报》报导,人妻小月(化名)与丈夫小杰(化名)于2020年8月经家中长辈介绍相识,随后开始恋爱,至202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
本以为嫁到「完美丈夫」过幸福生活,没想到转眼变成「噩梦」。由于2人「爱得火热」,小月认为双方都知道对方底细,没有进行婚前检查,没想到同年11月,小月意外发现小杰随身携带的袋中,放有抗爱滋病药物。
晴天霹雳的小月追问下,小杰承认他在2021年8月确诊患爱滋病,因当时2人感情稳定,而且自己一直积极治疗、长期服药,相信不具传染性,故隐瞒此事,直至2人结婚。
妻提出离婚获法院批准
虽然小月经紧急检查证实未感染爱滋病,但无法接受小杰隐瞒病情行为,遂以小杰「恶意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使自己作出错误的结婚意思」,导致「婚姻无法继续」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2人婚姻。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爱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疾病,但法例规定,婚姻关系一方对于患有可能对婚姻生活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不被告知的无过错方可要求撤销婚姻;基于小杰承认隐瞒患病事实,法院认定小杰未履行婚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义务,判决撤销小月与小杰婚姻。双方未有提出上诉。
不过法官提醒,缔结婚姻关系过程中,双方应当坦诚相待,一方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如结婚后才知情,无过错方应在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若超过限期仍未起诉要求撤销婚姻,将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认可,婚姻关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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