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起口角狠杀屋主,法官因裁准羁押不禁见理由曝

涉嫌持刀杀害台南市仁德区二空社区贾姓屋主的陈姓男子(中),5日凌晨被台南地方法院裁准羁押但不禁见。(资料照片)

涉嫌持刀杀害台南市仁德区二空社区贾姓屋主的陈姓男子,经台南地检署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后,法官5日凌晨以涉犯重罪、有逃亡及灭证之虞裁准羁押,但不禁见。

据了解,58岁的陈姓男子甫出狱即借住69岁贾男位于二空社区的透天厝,陈男涉嫌吸食强力胶后与贾男发生口角,竟拿屋内菜刀狠剁贾男头部9刀逃逸。贾男受重伤后竟未报警、就医,过了20天才被发现陈尸住处。警方本月3日晚间在仁德区虎山农场追捕到流落街头的陈男,全案依杀人罪嫌移送,并经检方复讯后,向法院声押陈男。

法官认为,被告陈男经讯问后,否认被害人死亡与其有关,但本件有声请书所载证据可佐证,足认被告涉犯刑法杀人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还说,被告于案发后躲藏,显见已有逃亡的事实,且被告遭警方查获前,即有灭证的事实,有事实足认被告有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

法官强调,陈男所涉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衡量被告先前已有躲藏、灭证的情形,可见有畏罪及逃避诉追心态;被告涉犯重罪,有相当理由认为面对刑责时,有逃亡及灭证的高度可能。

法官指出,被告所涉犯的杀人罪,对于被害人个人法益侵害程度严重,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侵害,有羁押的必要;但依卷内事证显示的情节,尚无禁止接见通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