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加强揪肥猫 鼓励上市柜为员工加薪

在资讯揭露方面,尚光琪指出,金管会已要求上市柜年度财务报告要揭露公司薪资报酬政策、全体员工平均薪资及调整情形,股东会年报则应揭露员工酬劳实际分派情形及员工福利措施与员工权益维护措施,公开资讯观测站则要揭露员工薪资资讯及公司经营绩效与员工薪酬关联性与合理性的资讯。另外,公司近3年度曾出现亏损、非主管全职员工平均年薪低于50万元等情事者,应于股东会年报「个别」揭露董监酬金。

上市柜公司也要在公开资讯观测站汇整揭露「年度税后亏损,惟董监酬金总金额或平均每位董监酬金增加」,及「董监酬金占税后损益百分比、平均每位董监酬金、税后损益与董监酬金变动之关联性与合理性说明」等资讯。

尚光琪指出,目前在年报揭露个别董监酬金的上市柜家数比重逐年增加。2022年申报2021年度的上市柜自愿揭露的有294家、强制揭露的有652家,占总上市柜家数1,779家的53.2%,而2023年申报2022年度自愿揭露有322家、强制有724家,占总上市柜家数1,813家的57.7%,而2024年预计1700多家上市柜中会有近7成揭露。

在鼓励措施方面,尚光琪指出,员工薪酬及董监酬金政策已纳入公司治理评鉴,自愿揭露者会有加分,另外,也编制推广「台湾高薪100指数」、「薪酬指数」,引导资金投资员工福利费用成长的公司。

尚光琪指出,金管会也祭出三大精进措施:包括:一、强化公司发放董监酬金合理性之监督机制:证交所、柜买中心已将税后损益衰退且董监酬金增加达一定比例公司,列入财务业务平时管理选案指标及内部控制优先受查对象,并请公司于股东会说明董监酬金发放的合理性,且投保中心将以股东身分积极参与上市(柜)公司的股东会,了解公司发放董监酬金之情形。她表示,每年约有十至二十家被列为优先受查,若有违反发放不符合章程会要求改善。

二是持续扩大强制揭露个别董监酬金之条件范围,提升董监酬金资讯揭露透明度:去年新增要求上市柜「最近一年度税后净利增加达10%以上,惟非主管职员工年度薪资平均数却未增加者」及「最近一年度税后损益衰退达10%且逾新台币500万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员工酬金)增加达10%且逾新台币10万元者」等,应揭露个别董监酬金,上市上柜公司自今年起申报年报即应适用。

三、强化员工及董监酬金之资讯揭露: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已将员工与董监酬金合理性列为年报及永续报告书之抽核指标并强化年报与永续报告书相关资讯揭露。

为鼓励企业在创造利润、发放股东红利及董监酬金的同时,亦能积极实践照顾员工之社会责任,金管会、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将持续督促上市上柜公司揭露薪酬相关资讯,透过市场监督机制及推动相关诱因措施,促进员工薪酬与公司获利及董监酬金三者间之合理性,鼓励获利公司同步带动员工薪酬成长,以良性正向循环促成公司深化落实企业社会责任与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