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新光金新董座已具法律效力 惟10天内需送件认可
至于金控总经理须经金管会事先核准,因此新光金的确会面临没有合法合规总经理的问题。金管会表示,可以回归公司「代理机制」,即总经理无法执行工作时,看公司内规是副总经理还是董事长代理,若是副总代理就没有问题,但若规定是董事长代理,陈淮舟须先取得金管会核准的总经理代理资格,才能执行金控总经理的职务。
换句话说,依现行法规,新董事长陈淮舟从9日开始,就能签署公文、具法律效力,除非金管会事后发现有严重不符金控负责人资格条件情况,不同意新光金董事会决定,才会溯及9日后的公文一切无效,否则即便要求补件或暂未核可,但陈淮舟从9日之后作决定,都是有法律效力。
新光金9日召开股东会进行董监事改选,董事洪士琪为首的改革派大获全胜,同日下午召开董事会选任新董事长,通过由陈淮舟出任董事长。吴欣儒原是董事候选人中获得最高票者,外界认为她将在选后留任总经理,未料,新光金于9日晚间10时后发布重讯,公告吴欣儒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