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挫咧等!顾立雄约谈11金控、7银行 令背后藏镜人半年内现形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要揪出各银行金控股权背后的「藏镜人」,正式启动股权透明化,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30日)表示,已经约谈11家金控、7家银行的董事长总经理、大股东,要求各金控要在明年元旦前主动向金管会申报实质受益人跟最终控制权人,今年下半年先给予缓冲期,明年元旦之后若各金控或银行「藏镜人」未现形,就会开始开罚。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召开记者会说明目前金控股权透明化进度。顾立雄表示,今年前4月已经找来11家金控、7家银行董事长、总经理或大股东到金管会,征询列报实质受益人的意见,获得各金控、银行的理解,18家金融机构都表示愿意配合。

顾立雄说明,依照目前金控法第16条、银行法第25条,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共同持有表决权股份超过5%,就要向金管会申报,且累计增减1%也要持续申报;若股东持股逾10%就视为大股东,要向金管会事先申请核准,金管会要做大股东适格性审查。一旦未依规定申报,或未经金管会核准,超过的部分就没有表决权,并由金管会命令限期内处份持股。

顾立雄表示,现在要修正申报作业规定,定出各金控或银行的实质受益人或最终控制权人的5大类型。其中各金控最常见的就是「大股东直接或间接用信托控制法人团体」,另也有一类是「大股东对法人或团体具有决策权」,意指某法人或团体做为金控大股东,但某法人或团体其实背后有某一名人士在做实质决策,就被视为是实质受益人。

另外三类型包括「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握有第三人持股超过25%」,跟「大股东透过委任协议方式,对第三人行使控制权」,还有「大股东透过员工持股信托做实质控制」。

因此,在给各银行、金控大股东的申报表上,会增加「实质受益人」、「最终控制权人」的栏位,来引导大股东主动申报持股。

顾立雄表示,新的申报制度将在明年1月1日上路,今年下半年给予各金控与银行半年的缓冲期,明年元旦前主动申报实质受益人跟最终控制权人,如果在这半年期间新制申报后,导致持股逾10%,或是被发现没有累计增减1%申报,都还不会开罚。到明年1月1日后,若发现金控或银行没有照新制申报,就会开罚,金控最高可以罚到5000万、银行最高可以罚到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