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县特定行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公听会 距离规定全国最严

▲金门县政府召开「金门县特定行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公听会。(图/记者郑逢时摄/下同)

记者郑逢时/金门报导

金门县政府今(8)日召开「金门县特定行业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公听会,由产业发展处处长李铭培主持,说明立法背景并广纳意见,盼透过公开讨论,凝聚社会共识,完善制度设计,兼顾产业发展与青少年及社区安全,也作为后续修正草案的重要参考。

县府说明,近年部分新兴休闲型态行业虽以合法名义经营,但实际营运模式引发家长与地方人士疑虑,担心影响青少年身心发展与社会风气。草案已于去年底送交议会审议,因影响层面广泛,议会要求先行召开公听会,倾听业者、民众及各界声音,再行检讨调整。

草案内容以兼顾合法经营与公共安全为原则,采取事前审查、事中管理及事后稽查机制,规范舞厅、酒吧、夜店、电子游戏场及休闲活动场馆等特定行业,并明定营业场所须与高中(职)以下学校及幼儿园保持500公尺以上距离,现有合法业者不须立即迁移,但未来变更负责人或复业等,须重新符合规定。

董森堡议员在会中提出多项建议,直指现行制度与草案罚则力道不足,难以有效遏止不法。他建议,若业者涉及毒品、赌博或妨碍风化等重大犯罪,经判决确定后,主管机关应直接废止商业登记并勒令停业,避免业者在诉讼期间持续营业或改名经营。

董森堡也主张扩大房东连带责任,认为不应仅限于未登记营业,若房东明知业者从事不法行为却未协助改善,应一并受罚;同时建议纳入断水、断电等强制执行手段,以及要求特定行业强制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以提升公共安全与社会保障。县府表示相关意见将于会后进行汇整,作为后续修正草案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