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撞船事件该算帐了
(图/本报系资料照)
2月14日金门海巡队驱离大陆「三无船只」时,该船翻覆导致2人死亡的不幸事件,最终在海巡署以及大陆人员进行15次协商之后仍宣告破裂。这场意外本可以和平收场,却因为有人试图利用该事件,在目前政治对立情势下,塑造「抗中保台」的情绪勒索而变质。但本案在法律执行面上,自贬中华民国国格,将中华民国执法单位的尊严践踏在地,这笔帐不能不算。
首先,大陆「三无船只」在金门禁限海域,海巡署先说陆船「蛇行拒检,不慎翻覆」,却在金门地检署发现碰撞痕迹后改口「船身多次接触」;确认事发当时没有任何录影及相片,却拒绝公示案发雷达航迹,让整起案件迅速变味。海巡人员多数拥有司法警察身分,警察执法遭质疑后提不出执法录像,官署甚至刻意隐匿证据以及执法过程,本身就是重大过失。
再是,2月20日美国国安顾问苏利文及国务院发言人,均针对金门事件发言,却均未表态支持台湾海巡执法权,亦未谴责大陆海警船进入金门禁限海域及登临台湾船只。不知是否让民进党政府慌了手脚,面对陆方红十字会拒绝签署海巡人员提供之「遣返人员移交证书」,我方竟没有坚持立场,亦未即时让金门红十字会出面办理交接程序,就让陆方迳自将两人带回大陆。陆委会副主委詹志宏事后证实,过去交接时都有签署(交接证明),但辩称「交接证明」仅为「双边见证的纪录」,意指并不重要。
民进党整天「认知战」与「法律战」不离口,可以编织出无数理论与词汇的专家们,怎么会在本次事件的执行面上错漏百出呢?须知双方签署相关证书,即代表两岸双方处于「对等」、「尊严」的立场上,「遣返人员移交证书」及「两岸共打协议人员移管交接书」在政治性质上绝非詹宏志声称仅为「双边见证的纪录」,而是大陆对于台湾官方执法行为的认可与接受。
反过来说,如果陆方拒绝签署该类文件,可认定大陆拒绝接受中华民国在台湾地区域内执法的效力。过去遣返人员移交证书似乎均由两岸红十字会处理,这次由海巡署出面,可能是想制造「两岸官方互动」的表象,却在被对岸人员直接强势拒绝后,只会眼巴巴看着对方离开,而没有提出任何备案(如改请红十字会人员交接),以进行及时补救,反而给予大陆一次「拒绝承认中华民国于领域内执法合法性」的口实,可说是一口气把海巡署的地位打成「非法武装组织」。
这一举动不只对中华民国主权,更是对治权行使的重创。但平常总是叨念「对等尊严」的陆委会消失了,变成「不会强求对方签署」的陆委会,此一说词以台独的政治立场来说,可说是「丧权辱国」的软骨头行为。
民进党政府执政至今,从官员到媒体网军,对外讥讽中国大陆,对内情绪勒索台湾人民,嘴巴一天比一天硬,但是在行为上不只捍卫不了钓鱼台及南沙群岛,现在面对中国大陆的各种「压力测试」也开始露怯,民进党「嘴硬骨软」,这笔帐不能不算。
(作者为文化大学国家发展与中国大陆研究所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