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申报CRS 展延至8/2
依「金融机构执行共同申报及尽职审查作业办法」规定,若有天灾、事变或不可抗力事由如疫情迟误CRS申报,财政部可另行公告延长申报期间,减轻金融机构申报压力。
台版CRS法规自2019年适用,我国金融机构近年已完成审查个人、企业帐户,并逐年更新既有帐户与新开户资料。
而我国CRS交换机制自2020年起正式实施,金融机构每年6月1日~6月30日需申报CRS帐户资讯给财政部,2021~2022年皆因应疫情延长为6月1日~8月2日。
财政部收到金融机构申报资讯后,每年会在9月与CRS协定交换国(目前为日本、澳洲、英国)完成帐户资讯交换。在台日CRS部分,台湾2021年已提供日本9.5万笔帐户资讯、帐户余额合计为新台币1.52兆元,多为日商企业帐户;而日方提供台人与台企在日帐户资讯共5.5万笔、帐户余额合计为新台币281亿元,多为台籍个人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