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确诊者居家照护期间 防疫保单比照住院理赔
中央疫情指挥中心8日公布「COVID-19确诊个案居家照护管理指引」,对于未满65岁、无怀孕或洗肾、且居家环境符合一定条件的无症状或轻症确诊者,原应入住医院、集中检疫所或防疫旅馆,放宽允许地方政府可采居家照护,期间仍需定期进行健康评估。
不过,现行已售防疫保单的承保范围,若包括以住院诊疗、并按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则依上述指引改采居家照护的无症状或轻症被保险人,能否依保险契约获得理赔将有所争议,与保户的权益保障息息相关。
为保障保户权益,金管会保险局邀集产、寿险公会及相关保险业者研商,敲定无症状或轻症确诊者于居家照护期间,可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赔,并由公会订定相关理赔因应处理流程,保险业者将审视隔离及解除隔离通知书的隔离起迄期间,进行认定理赔。
不过,金管会提醒民众,若被保险人属于轻症或无症状者、经地方政府安排为居家照护时,因无须入住医院加护病房或负压隔离病房进行诊疗,故不给付加护病房或负压隔离病房住院日额保险金。相关文件及问答集将于公会网站上揭示,亦得洽询公会或各承保公司了解。
另外,随着政府调整防疫政策,保险公司亦重新检视防疫保单内容及民众因疫情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而重新设计保单,因此未来防疫保单的承保范围,可能与现行已售防疫保单的保障内容不尽相同。
金管会提醒,保险公司在进行招揽作业时,应明确向保户说明重要约定事项,并于要保书等书面文件或网路投保网站,以明显颜色或字体提醒民众。而民众投保前亦应详阅保单条款,了解承保范围及理赔条件等,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