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史第2樁「金金併」!新光金為消滅公司 合併後員工全數留用
台新金及新光金于22日20时45分,于证交所召开重讯记者会,由台新金财务长赖昭吟(左)及新光金副总经理林宜静说明董事会对新新并重大决议。林劲杰/摄影
台新金控(2887)及新光金控(2888)今日晚间正式宣布,董事会通过合并计划,新光金为消灭公司。新光金副总林宜静说明,此次两家金控合并案是台湾金融史上第二桩「金金并」,也因为是合议对等的合并,可望为股东、客户及员工创造三赢成果。
对于股东方面,林宜静指出,由于是百分之百换股进行合并,新光金控股东可永续分享经营利益,合并后三大引擎包括人寿、银行、证券资产规模及市占率,业务互补综效显著提升。
新光金核心业务在保险,台新金核心业务在银行,双方经由合并启动银行保险通路,以及优质保险双引擎,可同步壮大银行在财富管理并提升寿险市占率,双方银行客户重叠性低,不同客群各有优势。证券子公司承销业务有互补,经纪自营可进一步有规模效应,合并后可发挥营运综效。业务组合及收入来源更均衡,可优化获利结构及稳定度,提升股东报酬,同时厚实资本,增加风险抵御能力。
客户面,合并后结合集团资源及交叉销售,可提升服务广度及深度,并提供客户更多元金融商品,合并后国内外营运据点会增加很多,可提供客户更为便捷服务,拓展大型跨国国际机会,协助台湾企业拓展国际业务。
员工方面,合并后新光金控经理人及员工全数留用,经营规模扩大之后可提供员工更宽广多元职涯发展,此合并旨在激化双方各自显著优势,透过协同合作发挥综效,成为更具实力的「泛新光金融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