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芗城、龙文、长泰发布
未成年人可以骑电动车吗?
答案是否定。
法律规定
不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
不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
目前,漳州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区
已发布关于禁止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电动车的告知书!
安全无儿戏!
未满16周岁,请对电动自行车说“不”!
关于禁止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电动自行车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方便、节能,深受大家青睐,越来越多的中学生将电动自行车视为上学标配,在上下学时间,路上时常能看到很多学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并行前进,偶尔还会出现闯红灯、超载、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行为,十分危险!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各位家长和我们一起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防线,共同守护孩子们平安。
一、为什么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比自行车快很多,但操控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不佳,本身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二)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并且时常出现逆行、载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违规行为。
(三)青少年往往年轻气盛,骑车速度较快,甚至伴随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如追逐打闹、比赛超车、翘头等行为,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四)青少年生活经验不足,心理、生理素质尚未成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变能力不够,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方式。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三、交警提示
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在道路上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青少年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对危险认知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不要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请家长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更不允许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乘坐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此致!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芗城大队
芗城区教育局
2024年03月26日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朋友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一些未满16周岁的中学生也选择骑电动自行车上学,殊不知,中学生由于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差,安全意识不强,违规骑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甚至威胁到生命安全。在此,龙文交警大队联合龙文区教育局向广大学生家长发出一封信,希望各位家长共同携手筑牢学生交通安全防线,确保广大学生出行安全。
一、为什么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
(一)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四)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违法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
三、交警提示
孩子的交通安全一直以来都受到家长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成年人的疏忽和孩子们的安全意识缺乏,也让更多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受到威胁。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交通事故将承担相应责任。希望所有家长、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孩子严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家长们严禁将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从源头上杜绝学生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致!
龙文区教育局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龙文大队
2024年03月27日
关于禁止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电动车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一些中学生也将电动车视为上学标配,在上下学时间,路上时常能看到很多学生骑着电动车并行前进,偶尔还会出现闯红灯、超载、逆行、随意变道、嬉戏打闹等行为,十分危险!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时有发生,不仅给骑行者本人带来伤害,也给道路上行走的行人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更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一、为什么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车?
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电动摩托车需要考取驾驶证方可上路操作。
同时,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翘头等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交警提示
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虽难以强制管理,但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16周岁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
请家长和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更不允许学生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摩托车,乘坐电动车或摩托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漳州市长泰区教育局
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泰大队
2024年03月25日
来 源:芗城交警、龙文交警、长泰交警、享听漳州
编辑 胡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