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博台商專欄/美企業透明新規 台商留意
美国于2021年推出「企业透明法案」(Corporate Transparency Act, CTA),其执行机关为美国金融犯罪执法局(FinCEN),旨在加强对在美国成立或注册的各类实体之实益所有人资料的透明度。该法案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生效,所有符合规范的企业需主动申报其实益所有人资料(Beneficial Ownership Information, BOI)。若美国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日之前,需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首次申报。适用对象涵盖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C Corporations)及其他类似实体。
依据CTA规定,实益所有人指对公司具有控制权或持股达25%以上的个人。公司需透过FinCEN网路申报系统提供其公司基本资讯及实益所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及个人证件。对于台商而言,申报时须提交我国护照影本作为身份证明。
申报作业的流程虽不复杂,但台商应留意每家公司需提供其美国公司雇主身份识别号码(EIN),若尚未取得EIN,则需先办理EIN申请后,方可进行实益所有人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最高可被判处两年刑期。此外,由于美国的国外银行和金融帐户申报(FBAR)亦由FinCEN负责,台商在处理美国公司时,也需同步检视FBAR申报情况,以避免潜在的违规风险。
台商若拥有美国公司,建议尽早准备相关文件并依规申报,可有效降低未来因不合规而遭受的潜在罚款或刑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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