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帮狗打手枪 裁定「看不出狗不舒服」免罚
▲时任明志派出所所长的黄建华,身穿警察制服在派出所内帮拉布拉多犬「打手枪」。(图/取自YouTube)
新北市新庄分局明志派出所长黄建华穿着警察制服,在派出所帮一只拉布拉多犬「打手枪」,过程中还飙粗口,被人拍成「恶警所长虐待动物」的影片,今年4月底在网路上疯传,之后不到12小时,黄建华被调离主管职务;另一方面,新北市府农业局则花了3个多月时间调查及厘清事件,最后签报免罚结案,因为「看不出狗有不舒服」。
黄建华因为帮狗「打手枪」(手淫),新北市警察局迅速将他记过、调非主管职,并且依违反动保法函送市府动保处裁罚。根据这段2分钟影片,如果构成违反动保法的「无故虐待、骚扰动物」,可罚款1万5000至7万5000元。
为了此案,农业局在3个多月间请示农委会、兽医公会、台大教授和国际动保团体「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SPA)」等,做出「看不出狗有不舒服、痛苦」的结论,因此不构成骚扰或虐待要件。据指出,甚至有兽医师认为狗当时猛摇尾巴,可见满开心的。
黄建华则否认真的帮狗打手枪,而是把狗叫过来摸摸生殖器而已,至于说「摸起来硬梆梆」、「出来了,真没挡头」,只是玩笑话。这只拉布拉多犬「PUGU」是派出所对面面摊褚姓老板的狗,面摊老板认为「PUGU」事后并未产生不舒服的情形,不会追究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