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抓身障黄牛裁罚 遭法官痛批毫无同理心

台北地院(陈志贤摄)

王姓身心障碍妇人因在路上兜售免费贵宾券遭警方盘查,警方认为她是售票黄牛」,依违反《社维法》移送裁罚。但法官除了认定王妇并非「购买」票券再转售图利,裁定不罚外,并质疑警方在王妇没有明显违反社会秩序情况下,将她留置警局询问1.5个小时,毫无包容同理心,要求警方精进执法作为。

王妇今年8月29日下午,在北市信义路5段附近将酒展及化妆品大会免费索取的贵宾票券,以每张50元转售时被警方盘查。王妇供称因身障找不到工作,才会卖免费券,警讯后依《社维法》第64条第2款「非供自用,购买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移送台北地院简易庭裁罚。

法官认为,依警方提供事证,并未发现王妇「购买」票券事证,不符《社维法》处罚规定,裁定不罚,并质疑警方执法「过当」。

法官认为,警方对无力反抗的身障者,在发动职权时更需有谦逊包容的同理心,本案并无任何民众主办单位报案纪录,也没有王妇干扰或骚扰路过民众的情形。警方在没有明显社会秩安疑虑情形下,迳自发动职权,令人担忧。

法官指出,王妇因本案经警讯2次,留置警局逾1个半小时,令人不舍,期盼警方执法时能更精确掌握违序行为要件,避免因正义之名,殃及无辜身障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