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就隔裙撩一下屁股」 女大生实习遭店长摸到离职前一天
小晴(化名)2015年7月前往某知名食品公司的台北分店担任储备干部实习生,没想到却遭白姓店长摸臀性骚扰,「他会隔着裙子摸,只要经过就撩一下,次数不下10次。」于是愤而离职并提告求偿50万元。对此,台北地院在刑事部分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白姓店长拘役60天,民事部分则判赔6万元。
小晴指控,2015年7月2日还是大学生的她到该分店担任储备干部实习生,某一天贴目录名条贴纸时察觉店长以手背碰触臀部,过没几天又在她站收银台时故意从旁边挤过去,并趁着擦身而过之际以右手袭臀,让她觉得受到侮辱,因此将这件事告知学校同时提出离职,并向总公司申诉,最后再提告。
▲小晴在实习时遭店长袭臀、摸小腿。(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他会隔着裙子摸屁股,只要一经过就会撩一下,从7月的第二个星期到我8月15日离职的前一天,这样的次数不下10次。」小晴证称,店长平时在店内就经常从她身边经过,有时会有身体碰触,收银台那次更是趁讲完电话蹲下来开抽屉时,上下来回摸她的小腿,她怕吓到其他人所以不敢大叫。
对此,白姓店长坦承确实有摸到小晴的臀部,但辩称当时是为了示意对方一起到货物区整理货物,才会不小心碰到,并不是故意性骚扰。不过,法官调阅店内监视器发现,小晴遭袭臀时身体有不自然向右方微缩,加上处理货物可以用口头或手势示意,没有必要主动伸手触摸臀部,因此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判处白姓店长合并拘役60天。
▲不管是男性或女性,在职场上都有可能遇到性骚扰。(示意图/记者蔡绍坚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至于民事部分,小晴认为,碍于受到白姓店长性骚扰,导致她无法继续实习损失6个月的工资17万元,还要额外缴纳返校就读的5万元学杂费,以及往返心理咨商的交通费1万元、精神慰抚金27万元,总计求偿50万。
虽然白男涉性骚扰在刑事方面已有明确判刑,但小晴无法出示心理咨商的就诊证明,且性骚扰也不完全是她离职的原因,法官最后仅判店长须赔偿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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