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等9地 外商可设独资医院
大陆拟允许北京、天津、上海等9省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与并购公立医院不包含在内。图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华社)
大陆商务部、国家卫生委、国家药监局8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医疗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针对独资医院领域,拟允许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等9省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但中医类与并购公立医院不包含在内。具体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条件、要求和程序将另行通知。
此外,该最新通知也涉及生技领域,从印发日起,在北京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与海南自贸港,允许外企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且经注册上市、批准生产的产品可在全大陆范围使用。
而就开放外商独资医院方面,实际上大陆商务部网站8月也连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设立外资独资医院。但当中提到,除香港、澳门和台湾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得设置中医类医院。
8月《通知》中也曾指出,申请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的境外投资者,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包含能提供国际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准的医学技术和设备;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对此波开放,有大陆健康管理机构创办人认为,大陆仍有许多高端医疗需求远未被满足。随着越来越多高端医疗机构投资,也可提升整体医疗水准的发展。
但该创办人也称,虽然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代表可将整套体系、理念、尖端技术与设备引入,但商业模式是否成功,还要看外资机构能否获得相应配套政策支持,如先进药物和设备的引进有无享受快速通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