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酿红糟过期近3年!食药署「端午稽查」 2业者挨罚12万
▲食药署公布「113年度端午复合式专案稽查结果」。(图/食药署提供)
记者张乃文/台北报导
食药署今(4)日公布「113年度端午复合式专案稽查结果」。食药署说明,制造业者部分总计查核75家,查核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准则等情形,缺失事项均已复查合格。但在食品原料部分有2家业者储存逾期食品,总计裁罚12万,包括台东地区农会附设农民购物中心米食场,查获逾期近3年精酿红糟,开罚6万元。
食药署联合地方卫生局共同执行113年度端午节复合食品稽查专案。食药署今日公布稽查结果,在粽子制造业者部分,查核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准则、食品业者登录、保存来源文件情形及食品添加物管理情形等,缺失事项均已复查合格;查核170件产品标示,皆与规定相符;抽验粽子成品、配料及食材原料等共计179件,检验卫生标准、药物残留及食品添加物等项目,皆与规定相符。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明,另查获2家业者贮存逾期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包括台东县台东地区农会附设农民购物中心米食场,查获有效期限为2023年10月18日的「红豆」及效期为2021年8月19日的「精酿红糟」,因违反食安法第15条规定,依法裁处6万元。
林金富表示,台南市永康区华达食品2种逾期食品原料、添加物,包括效期2023年9月16日「荷麦蓝莓馅」及效期2023年3月24日「满点-SP(乳化剂)」。同样因违反食安法第15条规定,裁处6万元。
另外,稽查贩售业者部分,总计查核196家,查核食品良好卫生规范(GHP)准则、食品业者登录及保存来源文件情形等,缺失事项均已复查合格;另查核产品标示共657件,其中2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业者位于花莲县新城乡的新秀地区农会供销部,林金富说,违规样态为贩售的产品「红虾仁」、「虾皮」等,外包装未标示内容物及过敏原,违反食安法第22条裁处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