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所報到 警官批毫無實益
被告若蓄意潜逃,警方至少要一天后才能发现,24小时人早就坐船偷渡出境。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朱国荣弃保潜逃,他每天签到的三张犁派出所,未发现朱近五天没签到,所长遭拔官调职,相关人员也面临惩处;警界普遍对此不以为然,一名历任派出所长、刑事、督察系统的陈姓警官指称,司法系统以派出所签到模式建构被告防逃机制,但数年来不断有重犯弃保潜逃;说穿了,现行防逃机制根本是假的,没有任何实益。
陈姓警官指出,就算让被告每天签到;但假设被告蓄意潜逃,今天签到后立即逃亡,警方至少要一天后才能发现;台湾这么小,廿四小时早就坐船偷渡出境,等警方通知司法系统,司法系统再通知航警、海巡单位查缉,被告早就在公海或邻近国家上岸,根本没有用。
陈姓警官说,警察是基于行政协助接下被告防逃责任,但这个机制却没有防逃实益效果,不管是警界基层或司法系统官员,其实都知道这个事实。科技时代来临,防止被告脱逃,大可用电子手环或电子脚镣监控,但若真让被告以电子设备监控防逃,地检署或法院是否有人力廿四小时监控?恐怕到时又要警方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