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賣勞務 開雲端發票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境内自然人向在中华民国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的境外电商购买电子劳务,应取得定价内含营业税的云端发票。
该局说明,依营业税法及统一发票使用办法规定,境外电商营业人销售电子劳务给境内自然人,应开立含营业税的云端发票给消费者,并以民众消费时留存的电子邮件信箱作为储存云端发票的载具。
当云端发票幸运中奖时,财政部电子发票整合服务平台会主动寄送中奖通知信,内含发送一次性密码连结,消费者可在领奖期间持此密码到超商多媒体事务机列印中奖发票证明联,即可于四大超商等实体通路兑奖,但须注意点击一次性密码后,该密码仅48小时内有效。
该局补充,民众可用手机下载「财政部统一发票兑奖App」领奖,只要在App中点选「载具归户」功能新增载具,类别选「跨境电商电子邮件」,输入自己在境外电商留的电子邮件信箱和一次性密码,便完成归户作业。接着点选「我要领奖」功能按「领奖」,设定领奖银行及帐号,即可将中奖奖金直接汇入指定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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