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违规左转画面曝光引争议!分局澄清驳斥:赶着去处理车祸

有网友发布一则影片,指称昨新北市三重重安街口,有员警骑乘警用机车,疑似违规转弯上路。(图 / 刘咏韵翻摄)

有网友在脸书社团「重机车友❘各区路况天气、资讯分享中心」发布一则影片,指称昨(18)日新北市三重重安街口,有员警骑乘警用机车,疑似违规转弯上路,该画面经曝光引发争议。三重警分局今对此回应,称该名员警当时获报正赶往现场处理交通事故,为避免二次交通事故,因此行经该处时依规定开启警报器及警示灯提醒用路人,并于安全时机回转至忠孝桥上处理交通事故。

根据影片显示,当时员警骑乘警用机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遭民众目击违规左转,画面曝光后引发争议,并质疑「我网路上找不到资料,警察可不可以这样,所以这样警察是没有问题的吗?」对此,三重警分局表示,本案员警执行紧急勤务通过路口时依规定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符合上开规定。

大同所员警当时赶抵三重区忠孝桥处理交通事故。(图 / 刘咏韵翻摄)

警方指出,大同所员警担服巡逻勤务时,于昨下午3时15分许接获通报称三重区忠孝桥往三重方向机车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为了争取时效,同时避免现场二次事故及交通堵塞,员警线上接获通报后,行经三重区环河南路与重安街口时,依规定开启警报器及警示灯提醒用路人,并于安全时机回转至忠孝桥上处理交通事故。

事实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第2项:「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及毒性化学物质灾害事故应变车执行任务时,得不受前项行车速度之限制,且于开启警示灯及警鸣器执行紧急任务时,得不受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