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之争大斗法 ...泰山公司派 提告龙邦董座

泰山公司派16日由家族第三代成员董事詹皓钧代表,在明永法律事务所律师曾益盛陪同下,赴台北地检署递状申告。对此,刘伟龙回应表示,他的指控绝非空穴来风,是有相当且合理的怀疑,欢迎大伙到法院说清楚,讲明白!

刘伟龙也认为从接手全家持股的万宝开发所发布的声明来看,印证泰山董事会私下出售全家股份已运作有时,且万宝已与泰山董事长詹景超等议定交易条件,后续都是交易程序的技术性安排,万宝所谓只透过中间人,未与詹景超等接触,显未符常情,明显避重就轻!仍吁请相关单位主动调查,杜绝不法,以维投资人权益。

泰山16日声明指出,刘伟龙近日透过记者会及报纸广告发表之言论,显与事实不符,认为刘伟龙身为上市公司董事长,理应深知对事实查证之重要性,亦当知媒体传播效力宏大,其自应以负责任态度,事先查证所述内容之真实,并审慎发表言论。

泰山重申,处分全家股票决策过程曾征询外部律师专业意见,并经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充分讨论,再经董事会决议及获多数董事同意、支持,始进行出售程序,过程完全合法。

泰山强调公司本业为食品业、非投资业,出售全家持股不会影响公司食品本业,也不会违反公司法第185条「让与全部或主要部分之营业或财产,须经股东会通过」的规定。再者,泰山透过巨额逐笔交易方式出售全家股票,是采「价格优先」及「时间优先」之竞价规则,公司无从得知买受对象为何,没有与买方共谋掏空公司资产的问题。且出售全家的交割款已全数汇入公司帐户,利益归全体股东共享,绝无掏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