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圆科技厂男经理偷吃已婚女下属 丢了工作还赔50万

月薪17万元在晶圆科技工厂担任经理的刘男,与女下属到摩铁嘿咻25次,她担任警察的老公得知后愤而提告,台湾高等法院认判决刘男须赔偿50万元确定。(本报资料照片)

月薪17万元在晶圆科技工厂担任经理的刘男,与女下属到摩铁嘿咻25次,她担任警察的老公得知后愤而提告,刘的公司得知后也进行调查,刘男后来也离职,目前待业中;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刘男侵害女下属老公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判赔50万元确定。

女下属的老公提告主张,刘男是妻子的直属主管,明知她是有配偶之人,竟从2019年7月间起至2021年12月间止,多次与她在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显已破坏他与妻子的婚姻关系之圆满,不法侵害他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而情节重大,须赔偿50万元。

桃园地方法院一审及高院二审认为,刘男与人妻平均每2个月为1次性行为,推算2人性交行为约为25次,其行为显然逾越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忍受之范围,不法侵害她的老公基于配偶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判决刘男须赔偿5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