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专生嫖妓遭殴」爆泄密案外案 高雄员警遭传唤侦讯

▲警专林姓学生遭私刑,警方逮捕主嫌蔡姓男子 。(资料图/记者陈以升翻摄)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19岁的林姓警专林姓学生,中秋节时透过交友软体,找一名泰籍女子性交易,事后还抢夺嫖妓费4300元,惨遭痛殴还录下自白影片,事后遭校方开除学籍。但全案传出泄密案外案,疑有人将「案件摘要」PO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一名员警昨(22日)遭传唤,于新北市警局林口分局接受侦讯。

对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表示「是当证人」,而员警所属辖区所属的分局长也证实,该名员警是以证人身应应讯,牵扯的案件确实是「警专生涉嫌嫖妓」。

今年9月中旬,一名警专生涉嫌嫖妓不付钱又殴打卖春女,结果被对方抓了惨遭私刑!最后影片流出,这名警专生遭到开除学籍。而在网路社团《Dcard》就在这个月13日就出现了一篇贴文表示:「林口分局侦查队打电话来,要我过去做笔录,说我是不是有在群组转传案摘,我就问要做甚么笔录,承办人说有关泄密,真的是满头问号」。

▲林姓警专生买春却遭黑帮掳走拍下自白影片坦承行抢吸毒,警方正深入追查。(图/记者张君豪翻摄)

贴文者质疑:「就不说一个案摘,是有什么秘密可言,最让我觉得奇怪的事,我又不是他们分局人员,也没有在他们群组里面,单纯就是转传其他同事的东西,甚至他也是从记者大群得知的,这样要怎么构成刑法第132条的要件(公务员、非公务员因职务或业务知悉持有)」。

贴文者也强调,「询问承办人是以证人还是嫌疑人的身份被约谈,结果对方支支吾吾没回答我,就要我过去一趟配合调查」。所以他想问问林口分局:「你们分局内自己搞行政处分那就算了,连个通知书都不发就要一个构成要件很明确都不符的人去配合调查,是在搞哪一出?接下来就请各位小心啰,我是不知道他们怎么跟社群平台调到IP的,但以这样的调查规模,记者、分局群组、派出所群组、警专以前的队群、朋友同学群组等等,一堆line群组也调出来一起办,甚至我一般民众朋友都有传给我看,这样真的调查的完吗?还是只是乱枪打鸟看谁乖乖去就赚到了」?同时最后也写明「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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