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亨欠税千万却生活阔绰 躲11年终被拘提归案管收
黄姓酒店大亨(上右)被拘提回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受执行官讯问。(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提供/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一名黄姓酒店大亨10多年前经营酒店违法营业获利4500多万元,欠税1379万余元,他却拒缴且脱产,将他及太太、儿子名下高额存款领出藏匿,还买多张高额寿险保单,经常刷卡高额消费,并躲到北部。行政执行署高雄分署向法院声请拘票,日前将黄姓酒店大亨拘提到案,法官谕令将他管收3个月。
高雄分署表示,46岁黄姓酒店大亨原住高雄市前镇区, 2007年5月间他未依法申请营业登记,在市区开设有女陪侍的KTV酒店,至2009年 6 月止, 被查获违法营业获利高达 4575 万余元,被高雄国税局苓雅稽征所查获,认定他逃漏营业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及综合所得税等,须补征税额及罚锾共1379万余元,因黄姓男子拒绝缴纳,高雄市国税局在2013年8月21日将他的欠税案移送该署强制执行。
高雄分署受理后,行政执行官调查发现,黄姓酒店大亨早已进行一连串脱产行为,陆续从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儿子帐户中提领高额现金外,还投保多张高额寿险保单,经常以信用卡高额消费,动辄数万元,显见他实有能力还款却蓄意不清偿,甚至在高雄分署对他核发禁奢命令后,仍无视命令的存在,持续以信用卡高额消费,多次通知他到场说明财产状况及资金流向,他皆未到场,甚至转藏匿于新北市避不出面。
因黄姓酒店大亨刻意躲税拒缴,高雄分署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拘提黄男获准,再与新北分署合作执行跨区拘提,请铁路警察局板桥及左营分驻所人员协助戒护,在新北市板桥将黄姓酒店大亨拘提到案,并由高雄分署3 名执行人员解送回高雄分署归案。
经行政执行官询问,黄姓男子辩称酒店的实际负责人不是他,他只是小股东,却未能提出任何资料佐证,也不愿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偿计划,行政执行官依法续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管收,法官当庭裁定准予管收三个月,旋即由高雄分署执行人员解送管收所执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