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欠債起殺心...狠殺男友水泥封屍棄置 最終判關27年半定讞
台中市酒店妹蔡嘉桦5年前拿钝器、锐器重击陈姓男友的头部致死,再将尸体装入桶内灌水泥,还承租工厂弃尸,事后还假冒男友传讯息和亲友联系,一、二审依杀人等罪判刑27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蔡女2013年和陈姓男友交往,期间曾一度分手又复合,双方在台中市租屋同居。两人交往期间,蔡女陆续向陈借钱,陈便向家人、放贷业者筹款,她也签发157万元的本票、车辆让渡书给陈作为担保。
蔡女事后常因还款、交友问题和陈发生争执,萌生报复之心,她2019年3月4日先开车载身体和意识状况不佳的男友到汽车旅馆入住,同年月13日以每月1万2000元承租厂房,这段期间她以钝器、锐器重击陈的头部、胸部致死。
蔡女购买水泥搅拌机、普力桶等物品,再以床单、塑胶袋、保洁垫等包裹陈的尸体,放入普力桶内灌入水泥封尸,企图掩人耳目。她事后用陈的手机传讯息给陈的女儿,营造陈到外地躲避讨债的情境,再传讯要求陈的妹妹将本票还给她,还伪造和解书、陈的签名,借以营造两人的债务纠纷已经和解。
一审国民法官庭依杀人罪判蔡女18年徒刑、盗用他人电信设备罪判刑3年、伪造文书罪判刑2年、遗弃尸体罪判5年,应执行27年6月徒刑;二审审理时,蔡女虽坦承承租工厂、购买水泥搅拌机等,但否认杀人犯行。
二审指出,依卷内证据、对话纪录、证人说法等,认定蔡女隐瞒陈死亡的事实,还确实冒用陈的手机,营造陈还活着的假象,并独自承租厂房、支付租金、购买制作桶尸的工具,认定蔡女犯罪事证明确。
二审认为蔡女恶性重大,案发后均未向家属致歉或赔偿,而审酌一审已妥适量刑,因此维持一审判决;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蔡姓女子(右)杀害陈姓男友后以水泥封尸弃置工厂,最高法院判刑27年6月定谳。图/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