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傾訴「劈腿過」竟被逼性交19次 男網友上訴刑變輕

吕姓男子加入LINE群组认识曾从事八大行业的女网友,女网友告诉吕过去的工作、曾经劈过腿,吕即以「小秘密」要胁与她发生19次性关系,否则要爆料,还勒索8万多元买手机、平板电脑,台北地院依强制性交、恐吓取财罪判吕6年10月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就强制性交部分改判为4年徒刑,恐吓取财减为6月得易科罚金之刑。

吕2020年透过LINE群组结识被害人,被害人向吕坦白以前做过酒店小姐、有在与男友交往过程中劈腿,后来两人在旅馆发生性行为。

检察官指控,吕事后以要将隐私告诉被害人父母、男友,胁迫被害人与他性交,被害人认为一旦拒绝,隐私将被掀开,2020年3月15日至9月19日间,吕性侵她19次。

检方另控吕2020年5月8日要求被害人出钱帮忙买手机、平板电脑,还说出钱后被害人就可以「重获自由」,不必再与他性交。当天中午,被害人汇款3万元、5万元、3300元共8万3300元至吕的帐户,但吕反悔,仍想与被害人维持性关系,将4万元退回,被害人向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报案。

北院审理时,吕坦承犯案,法官认定他利用知悉被害人隐私的机会,以要公布隐私对被害人施加心理压力,19次犯强制性交罪得逞,且吕又为图私利,使被害人汇款8万多元供他买电子产品。考量吕坦承犯行,有与被害人和解意愿、对方无法原谅,兼衡犯罪动机、目的、手段、素行等,判吕6年10月刑。

案经上诉,高院审理后今就吕19个强制性交部分改定应执行4年徒刑,恐吓取财部分改为6月徒刑且得易科罚金。

吕姓男子得知从事八大行业的女网友曾瞒着男友劈腿,他以此要胁对方与他发生19次性关系还勒索8万多元买手机、平板电脑。示意图与新闻人物无关/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