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选举倒数9天 内政部:设籍满4个月才能投票

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国人须于选区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才具选举投票权。(示意图/中时资料照)

九合一大选进入倒数阶段,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国人须于选区内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才具选举投票权。内政部强调,不论国人在国内外均须符合此规定,才享有投票权。

内政部表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迄今逾30年,之所以规定国人须居住满4个月以上,才具选举投票权,主要考量在地住民对于地方事务具基本了解,才能选贤与能,故无论是户籍已迁出国外,或于国内迁徙致未于当地设籍满4个月的国人,均不具有投票权。

若有国人因出境逾2年户籍被迁出,未在国内有居住事实,内政部指出,依《户籍法》规定,出境2年以上,「应」为迁出登记;若户籍被迁出的国人,持我国护照或入国证明文件入境3个月以上,即可办理迁入登记。因此,国人出境逾2年,未在国内有居住事实,户籍依法办理迁出登记,此为户籍管理并非除籍,不影响其国人身分。

内政部表示,自疫情以来,我国虽有边境防疫管制措施,但从未限制国人入境返台,国人自可依其意愿决定是否返台恢复户籍及投票。至于公职人员选举投票的权利,都是以设籍时间来看,无论国人是在国外或国内,都是依据相同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