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偷开垃圾车撞民宅、路边车辆 不肖子让老父含泪代缴罚款
卓父含泪替儿子代缴酒驾罚锾,终于在本月24日全数缴清。(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五股1名32岁卓姓男子,他在前(109)年6月,酒后偷开垃圾车,随后在天母肇事,冲撞住宅围墙及路边停放的车辆,因酒测值超标被警方移送法办,并裁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但他仅分期缴纳4万9500元后,就未再按期缴款,剩余的款项竟由他做铁工的老父含泪代缴,直到本月24日才全数缴清。
据了解,卓男在前年6月8日晚间于北市林森北路的酒吧喝酒,至隔日凌晨1时许喝完酒后,看见1辆环保公司的垃圾车停放在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台北分署旁,他竟趁司机在收取垃圾时,上车将垃圾车偷开走,然后在2时许,于天母中山北路7段的巷弄内冲撞民宅围墙,还撞到其他路边的车辆,卓男肇事后下车,坐在人行道上睡着,遭随后到场的警察当场逮补。
卓男后来经抽血检验,确认酒精浓度超标,除了吃上刑法公共危险罪外,还被裁罚10万元罚缓,他事后到交通裁决所办理分期缴纳,但在缴交4万9500元后,就未再按期缴纳,余欠5万500元于去年12月间被移送新北分署执行。
行政执行署新北分署于今年1月寄发传缴通知书,限义务人于2月15日前缴纳,但因届期未缴纳,在新北分署准备扣押卓男薪资及银行存款债权之际,卓男父亲突然至新北分署向执行员表示,小孩不受教,本次酒驾肇事造成财损人伤,尚在赔偿中,他愿代义务人办理分期缴纳,并于当日先行代缴1万元。
不过执行员还是请卓父回家让儿子提出委任书后再办理正式分期,结果卓父3月底时回到新北分署,并含泪向执行员表示,儿子无意处理本件罚锾,又不愿出具委任书,担心若遭强制执行会影响其工作及信用,希望能由他替儿子代缴剩余款项,最后执行员见卓父护子心切,因此同意由卓父以每月缴纳1万元分期办理,最后终于在本月24日全数缴清。
新北分署呼吁民众切勿酒(毒)驾,以免害人害己,又触犯刑法,并伤及荷包,万一遭受裁罚,亦应自动缴纳罚锾或办理分期缴纳,以免遭受强制执行,切勿轻忽新北分署对于酒(毒)驾案件持续强力执行之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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