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加速逃自撞亡「国赔」百万! 高院逆转判警局免赔

酒驾警车自撞身亡,一审判国赔192万。(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宜兰县一名李姓男子3年前因酒驾被警方鸣笛拦查,没想到他加速飙到时速115公里要逃,最后自撞路树翻车死亡,家属诉请国家赔偿,宜兰地院本来认定县警局要负4成过失责任,赔偿192多万元,高院则逆转改判免赔,警方拦查过程合法,尾随查缉酒驾和李男死亡并无因果关系

宜兰县五结派出所警方2014年3月20日晚间巡逻时,发现李姓男子从餐厅走出开车离开,认为他涉及酒驾尾随在后,没想到对方发现后闯红灯、回转,警方鸣笛要求停车,他加速飙到时速115公里,最后自撞路树翻车死亡。李妻子女控诉,警方近距离尾随车辆,导致他惊慌失措猛踩油门高速行驶,执行过当,要求国赔。

宜兰地院一开始认定,警方行使职权应遵守比例原则,当时应有充分时间劝导,却等到他开车离开才取缔,加上下雨视线不佳,李男翻车死亡确实与警方尾随有相当因果关系,须附4成责任,依据比例计算,判赔192万余元。

县警局上诉,高院审理后认为,警方发现李男驾车偏移车道,怀疑酒驾才会闪灯鸣笛要求停车受检,逆转改判属于维持公共秩序与社会安全的必要手段,「符合比例原则」,县警局不必国赔,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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