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逆向撞上来身亡 骑士「剩一公尺才发现」挨告过失致死
黄姓男子2016年12月10日傍晚6时许骑车行经南投县南投市中兴路,没想到遇上酒驾又逆向的郭姓骑士,最后因为闪避不及撞上,他也因此吃上过失致死罪的官司。不过,南投地院法官依据两份车祸鉴定报告研判,这起案件是死者突然违规跨越分向限制线,黄男无法预见这个情况,自然难以认定他应该负起过失致死的责任,最后谕知无罪,全案确定。
判决书中提到,黄男当天沿着南投市中兴路往草屯方向行驶,却疏于注意郭姓骑士已从对向骑入他的车道,并且持续逆向直行,直到双方车灯之间仅剩1公尺的距离才发现危险,紧急往左前方路中央的方向刹车,但还是闪避不及,正面撞上对方的车头;郭男倒地后受有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肺挫伤等伤害,送医急救2日仍宣告不治。
因此挨告过失致死罪的黄男相当不服气,他辩称,「我直行在自己的车道内,郭男骑车突然在双黄线的地方跨越回转而来,离我很近,我有闪避,但还是来不及,没有时间反应」、「我是直行车,在这之前我没看到他的机车,他是突然进入我的车道」、「依警方的车祸现场图来看,他酒驾,我当时的车速约4 、50公里,我认为我没有过失」。
▲郭男身受重伤,送医急救仍宣告不治。(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南投地院法官将事发经过送交逢甲大学车辆行车事故鉴定研究中心鉴定,结果显示郭男在车祸发生之后,经医院抽血检验血液中所含酒精浓度超标,的确是酒驾,加上从双方机车倾倒的位置来看,虽然是两车对撞,但郭男明显违规跨越路中央的分向限制线,导致车祸发生,且不排除是受到酒精影响才会偏离原车道。
交通部公路总局南投县区车辆行车事故鉴定会也认为,郭男酒驾骑车,又是在天色转暗之后逆向行驶,黄男遵守规则骑在自己的车道内,确实难以预期会遇到这样的状况,最后才会闪避不及撞上。
南投地院法官认为,郭男是突然侵入车道逆向行驶,黄男并无遇见及注意的可能性,自然难以令他负起车祸的过失致死责任,况且检方也查无其他积极证据,最后依法谕知无罪,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