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致死首件国民法官参审将宣判 判刑轻重受关注
22岁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驾竞速狂飙,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西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致24岁王姓驾驶伤重不治,李还对处理员警咆哮作势夺枪,大腿遭开2枪制伏,(本报资料照片)
23岁男子李佳修去年酒驾竞速狂飙撞死24岁王姓单亲父亲,台北地方法院由国民法官参审,李称抄经文回向给死者求轻判,但死者母亲表示无法原谅,请求从重判刑,合议庭定28日下午1点30分宣判,这是台湾首件由国民参审的酒驾致死案,判刑轻重受全国关注。
依《刑法》规定,酒驾因而致人于死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200万元以下罚金;本件李主张自首求减刑,且希望早日出狱工作赔偿死者家属,他的律师请求判刑5到6年,但检察官认为李不符合自首要件,且犯罪重大,请求量处7年6月至9年刑期。
李男去年11月13日晚间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饮酒狂欢,之后到酒店续摊,翌日凌晨4时结束后,喝得烂醉的李男酒驾行经行政院前的忠孝东路地下道时,追撞前车驾驶王男致死,员警到场李男竟拉扯员警,呛员警「不敢开枪」,员警朝李男大腿连开2枪制伏。
本案起诉后,成为台北地院首件国民法官参审案件,但李男与辩护人主张,已认罪且没有重大量刑争议,没必要让国民法官来审,声请不让国民法官审理,要改为职业法官审理,北院开庭调查后认为声请不符合法律要件,裁定驳回,仍由国民法官参审。
北院开庭时,李男说对死者和家属感到很抱歉,他因遭收押无法去灵堂上香,他有写悔过书,也抄写了30遍经文,希望回向给王男,希望早日出狱、工作赔偿给家属;但死者母亲驳斥,没有看到李男悔过的诚意,犯后态度不佳,希望法官从重量刑。
检察官表示,服刑一半即可申请假释,李酒驾超速肇事后不叫救护车,只忙于和警方冲突、也否认开车,导致王男与包括2岁女儿在内的家人天人永隔憾事,建请从重量刑,判刑7年6月至9年。合议庭27日评议后,28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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