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赣州一地多名干部被通报!

信丰县纪委监委

通报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

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整治,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3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信丰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一般干部王建生酒驾问题。2023年12月17日,王建生饮酒后驾驶未经年检的小型汽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8mg/100ml。2024年1月,王建生受到罚款17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王建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信丰县大塘埠镇人民政府退休干部邱金跃酒驾问题。2024年1月6日,邱金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mg/100ml。2024年1月,邱金跃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2月,大塘埠镇纪委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审查。

信丰县小江镇人民政府一般干部邹隆海醉驾问题。2024年3月28日,邹隆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mg/100ml。2024年4月,邹隆海受到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对其违法行为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

在开展“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和“反‘六不’、转作风、提质效”专项整治后,仍然发生以上3起酒驾醉驾案件,暴露出信丰县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纪法观念淡薄,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育,引以为戒,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问题的政治危害、社会危害,提高党性觉悟,筑牢纪律防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作风的侵蚀,真正把纪法牢记在心中、落实到行动上。

通报强调

全县各党组织特别是酒驾醉驾问题多发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做实警示教育,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常常隐藏着“四风”及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经常性开展同步检查,既查处酒驾醉驾问题本身,又将其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切入点,深挖彻查酒驾醉驾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来源:橙乡清风